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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周职学〔2019〕37号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学校决定举办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部门
主办部门:学生处
协办部门: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各教学院部
二、参赛人员
全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管人员。
三、比赛流程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
1.初赛:由各教学院部自行组织,可参照决赛内容组织开展。12月1日前,各院部自主推荐或选拔不少于1名的辅导员参加决赛。
2.决赛:决赛环节见方案(附件2)。
四、表彰奖励
本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共遴选表彰优胜选手若干名,由学校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经决赛选拔,从优胜选手中选拔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鼓励和支持广大辅导员积极参赛。通过活动的开展,积极营造广大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把组织参与竞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的过程,以赛代训、以赛代练,进一步提高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全面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
附件:1.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参考项目
2.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实施方案
学生处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1
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参考项目
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分为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测试、网文写作)、案例分析、政策宣讲、谈心谈话等四个环节。
一、笔试
基础知识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党和国家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要文件等。网文写作不限字数,不限文体,主要考察辅导员理论素养、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网络素养。笔试限时60分钟。
二、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理论学习应用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提前10分钟抽题,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比赛限时5分钟。
三、谈心谈话。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理论政策、学生特征、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提前10分钟抽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比赛限时6分钟。
四.理论宣讲。理论宣讲环节主要考察辅导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的学习宣传阐释能力,以及对大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过程中的理论宣传阐释能力,注重考察理论宣讲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政策性、导向性。参赛选手现场提前20分钟抽题,比赛限时5分钟。
附件2
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比赛规程
1.笔试测试规程
基础知识测试限时60分钟。
(1)测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网文写作。
(2)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严格遵守比赛时间。参赛选手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座位入座。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2.谈心谈话规程
(1)选手随机搭配学生(按照抽签确定),出场顺序由报到时抽签决定。
(2)参赛选手在休息室等候,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每位选手需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谈心谈话试题。
(3)谈心谈话限时为6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前30秒钟,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须停止比赛。
3.案例分析规程
(1)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2)参赛选手在休息室等候,每位选手需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案例分析题目。
(3)案例分析限时为5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前30秒钟,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须停止比赛。
4.理论宣讲规程
(1)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2)理论宣讲限时为5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前30秒钟,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须停止比赛。
(3)理论宣讲题目自定。
二、日程安排
时 间 |
地 点 |
内 容 |
12月18日上午 |
开元校区体艺演播厅 |
笔试、案例分析 |
12月18日下午 |
开元校区励德厅 |
谈心谈话、理论宣讲 |
三、评审工作
(一)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按照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评分细则执行,共计100分。
2.笔试计25分、案例分析25分(研判能力5分、分析问题5分、解决问题15分)、理论宣讲25分(选题5分、语言5分、讲授能力15分)、谈心谈话25分(运用政策10分、学生了解3分、谈话技巧5分、教育引导7分)。
(二)评审规则
1.笔试由评委会根据评分标准采取流水作业方式统一阅卷评分。
2.现场比赛由赛场评委现场观看进行综合评分。
3.依据总成绩确定选手名次,当出现选手总成绩相同时,确定为并列名次。
四、工作要求
1.请参赛选手所在学院(部)副院长(副主任)作为领队,全程参加大赛。届时学生处组织人员签到,严格考勤。
2.各教学院部可组织人员观摩决赛环节(除笔试),观摩人员由辅导员(班主任)和各教学院部学管人员组成。
3.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
学生处
2019年11月22日